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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欧委会新提案未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

2016年11月10日 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1月10日电 (夏宾)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10日在京针对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9日向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所承担的义务作出回应。

  “提案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体现了欧盟履行第15条义务的意愿。”沈丹阳在表达了中方对此做法的肯定后指出,但欧委会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只是在变相延续原有做法而已。

  “这一方法既没有全面彻底地履行议定书第15条的义务,也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沈丹阳说。

  他指出,在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的问题上,中方明确、一贯的立场是15年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取消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

  沈丹阳表示,中方强调三点原则立场:一是必须彻底履行义务,即第15条日落条款全面生效,“替代国”方法应全面终止;二是要科学公正,新的标准和方法应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形成新的歧视;三是到期后应完全按照WTO规则采用一般反倾销方法,不应变相延续“替代国”方法。

  沈丹阳再次强调,中方希望欧方在第15条问题上信守承诺,按期、全面、彻底地履行义务,维护中欧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中方也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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