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格力回应:正常工作变动

2016年11月12日 04:2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格力集团原董事长董明珠在央视财经论坛上。新京报记者 李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陈彦旭)11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格力电器获悉,董明珠已不在格力集团任职,仍在格力电器担任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而格力集团新任董事长人选目前并未公布。

  格力回应:正常工作变动

  11月11日下午,有媒体发布消息称:“近日,一则《关于董明珠同志免职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内文显示董明珠已于10月下旬被免去了格力集团董事长的职务。记者从珠海市国资委获悉,该《通知》属实,董明珠已不在格力集团任职,今后仅为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

  格力电器对此回应:“董总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专注于推动格力电器的发展。这是正常的工作变动,珠海国资委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董总工作。”

  格力集团董事长不得“持股”

  去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按照规定,由组织行政任命的企业领导同时兼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不能兼职取薪。据南方日报报道,珠海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格力集团领导原则上不再兼任上市公司高管,格力集团此次调整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不会影响到格力电器的经营。市国资委下一步还将同步推进华发集团和海控集团的相关人事调整。”

  8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意见》中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

  根据格力电器此前发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格力集团作为国有法人,持股比例达到18.22%,是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董明珠的持股比例则为0.74%,为第10大股东。

  ■ 链接

  董明珠造车梦“一波三折”

  8月中下旬格力电器公布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的预案,格力电器拟以15.57元/股的价格发行股份,作价130亿元。这场高达130亿的收购案引发了业界的热议与质疑。

  10月28日,在格力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格力电器收购珠海银隆之事再次被质疑。其中,26项议案中有15项被否决,被否决的方案中,多为收购银隆的配资方案。据了解,在这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中,中小股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业内人士看来,他们之所以投出反对票,主要是因为不满配资方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稀释。

  10月31日,深交所向格力下发关注函,要求格力电器于11月4日前明确说明相关议案整体上是否认定为通过,并说明交易事项的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是否拟对方案作出调整、公司是否拟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等。

  针对深交所10月31日的关注函,格力电器7日发布公告表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11月4日,董明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的选择是为了给股民带来更好的发展,问心无愧。他们不理解你的时候,反对了,就让他们体验反对后的结果。”

  11月7日,格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对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拟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陈彦旭)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