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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鼓励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林业

2016年11月29日 13: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保护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五大重点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为了增加林业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指导意见给出多个红利。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按政策规定予以贷款贴息、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降低林业PPP项目风险,增强项目收益能力。此外,还将加大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鼓励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投资林业,探索利用信托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绿色金融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和工具,搭建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投融资平台。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各地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遴选4至5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1至2个林业PPP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创新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记者 林远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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