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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顶层设计出炉 新改革能否换来新“安全感”?

2016年12月20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市民体验消防空气呼吸器。 周毅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电 题:中国安全生产顶层设计出炉 新改革能否换来新“安全感”?

  作者 夏宾

  中国官方近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谋篇布局。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被业界看作中国安全生产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顶层设计”。

  每逢年关,是安全生产的脆弱期,也往往是事故的高发期。近期,江西丰城、内蒙古赤峰等地接连发生事故,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势在必行。

  此次官方出台意见可谓正当其时,既可见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亦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意见中多处提到的改革措施令人眼前一亮,新改革能否为中国民众带来新“安全感”?

  两个“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风险“零容忍”

  意见提出,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这是对安全生产风险的‘零容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王才君表示。

  他说,无论是在官职晋升、政绩优劣、奖励处罚等方面,还是项目审批,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直接相连是给监管部门和各类工程单位敲响警钟,利用“一票否决”机制将人为制造的安全风险过滤,在事前就为安全生产上“保险”。

  行政处罚变刑事追究:增犯错成本强化安全保障

  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

  “改革措施等于是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提高到刑事程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说。在他看来,过去是安全生产事故有了实际危害后果才会纳入刑事追究,此次改革将可能导致危害后果的危害行为也纳入刑事追究,从法律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一道坚实保障。

  王才君认为,改革措施在法律层面提高了生产单位的犯错成本,“谁都不愿意因为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就被算作是刑事犯罪,这就相当于在事中对安全生产有了更加严厉的控制和监管。”

  一年内“回头看”:通过整改督办树立政府公信力

  意见提出,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浙江固力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哲认为,上述措施可谓安全生产领域的“回头看”。

  他说,企业作为担负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在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高规格、大力度的整改,如果不这么做,所有监管文件只会沦为“一张白纸”,而“回头看”的机制就是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多加一双监管的“眼睛”。

  王才君说:“这也为政府树立了公信力,现在网上很多人都关注事后追责,及时把整改情况公开,政府公信力上去了,也把民众纳入到安全生产监督者行列中。”

  有理由期待,在安全生产领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强力改革,将为中国民众带来新“安全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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