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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整治网络互助形式的非法保险

2016年12月27日 11: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保监会昨天发文表示,将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保监会指出,网络互助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风险保障责任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赔付预期,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足额赔付,不得使用“保障”“保证”等字眼,同时应与保险产品划清界线。

  保监会表示,当前,互联网上出现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多注册为互联网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如果会员发生约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风险事件,再向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

  保监会发现,为大量吸引会员,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出现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比如:以互助计划名义通向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违规使用保险术语,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等。

  保监会要求,网络互助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足额赔付,不得使用过往互助案例进行宣传和营销,不得使用任何可能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预期的宣传手段,不得使用“保障”“保证”等字眼。与此同时,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首页应向公众声明“互助计划不是保险”“加入互

  助计划是单向的捐赠或捐助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网路互助必须与保险产品划清界线,不得使用任何保险术语,不得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挂钩或对比。保监会同时强调,网络互助不得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建立资金池。

  保监会指出,各保监局应于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本次专项整治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摸清互助平台基本情况和风险底数,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督促整改和查处,纠正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行为,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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