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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企业参与境外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

2017年02月10日 2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昆明2月10日电 (缪超)云南9日公布了《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称“草案”),拟将境外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纳入禁毒条例。鼓励企业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及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政策开展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产业项目。

  草案第五章为禁毒国际合作,提出经国家禁毒委员会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云南省级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省禁毒国际合作。云南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可与周边国家、地区建立禁毒执法合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禁毒情报交流、毒品案件协查等活动,开展禁毒国际合作研究及培训活动。

  禁毒国际合作中,涉及最多是有关“境外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的内容。第五十五条:各级禁毒委员会与商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实施境外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工作。

  西双版纳粒粒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杰告诉记者,“替代种植”能够减少云南周边东南亚国家的罂粟种植面积,并改善当地人的生活状况。

  2008年,刘杰和朋友在老挝沙湾拉吉开展“替代种植”。当时,沙湾拉吉山区里种植着成片的罂粟,“我亲眼见过山里农民偷种的大片罂粟花开的景象。”

  种植罂粟并没让老挝农民过上富裕生活,“他们住茅草房,小孩光着脚到处跑。”刘杰回忆。

  “替代种植”开始后,刘杰的企业带来种植技术,引导当地农民放弃罂粟,改种大米。8年间,他们的大米种植基地面积扩大至70万多万亩,年产60万吨大米。而与他们合作的老挝农民年均收入也从4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900元。

  该草案不仅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同时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

  草案第五十六条提出,云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在境外开展替代种植产业的产品提供减免税、市场准入和进出口的便利和优惠。

  刘杰称,期待草案早日通过并颁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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