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再添新型市场主体 首家相互保险社获营业执照

2017年05月12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北京再添新型市场主体首家相互保险社获营业执照
    5月12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法定代表人杨帆(右)从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左)手中领取了北京市第一家相互保险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杜燕 摄

  中新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杜燕)12日,北京第一家相互保险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颁发,标志着北京的市场主体增加了一个新成员。

  相互保险社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最原始的相互组织形式,其保单持有人即为社员,社员不分保额大小均有相等的投票选举权。保费的收取采取赋课方式即出险后由社员分担缴纳。

  12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法定代表人杨帆从北京市副市长程红手中领取了北京市第一家相互保险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在中国,这是一种全新的企业类型,与传统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管理方式、经营方式均有所不同,在北京没有能与之完全对应的企业登记类型。

  他指出,该局打破惯性思维,按照法理有支持、国际有参照、企业有需求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新类型企业登记方案,完成了此次企业工商登记。

  他称,北京市第一家“相互保险社”的落地,标志着北京市市场主体增加了一个新成员,这对于探索北京市多层次保险市场系统建设和新型市场主体登记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有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在内的普通型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开业后两年内可在北京市和初始运营资金提供人的员工及其亲属范围内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可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通过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预查、“多证合一”改革等,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像“信美”这样的创新型企业在北京落地、发展。(完)

【编辑:郭炘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