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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完善大病医保制度解题“因病致贫” 64万患者受惠

2018年01月18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完善大病医保制度解题“因病致贫”64万患者受惠
    浙江省社保惠民政策媒体通气会 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见习记者 张煜欢 实习生 李俪)在过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老百姓的一大忧虑所在。现如今,这一难题在浙江已有缓解之势。

  18日,记者从浙江省社保惠民政策媒体通气会获悉,从2014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制度以来,至2016年浙江已有64万名大病患者受益,大病保险基金累积支付33.27亿元(人民币,下同)。今年,浙江将通过健全筹资机制和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等措施继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据了解,浙江省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人群,已率先将职工、城乡居民统一纳入保障范围。各统筹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且涵盖各类疾病,不区分具体病种。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倪沪平表示,虽然浙江省大病保险工作总体顺利,但与老百姓的现实需求间还存在差距,主要是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筹资标准偏低、报销待遇有待提高、对困难群体政策倾斜力度不大、特殊药品有待拓展,都是现如今存在的问题。”倪沪平说。

  据倪沪平表示,为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浙江将在今年继续健全大病保险筹资机制,如通过提高大病保险人均最低筹资标准和参保人员个人筹资比例,新增基金收入7.76亿元,增加大病保障基金保险能力。

  此外,针对报销待遇有待提高问题,浙江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合规医疗费最低支付比例提高到60%,未来将增加报销金额约2.7亿元。通过医疗救助给予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补助,加大困难群众倾斜力度。

  据倪沪平介绍,考虑到拓展大病特殊用药范围是含金量最大的大病保险政策,浙江将大病治疗必需、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大病用药范围,目前已有21个新药品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范围,新增1.4万人收益。后期续约谈判7个药品将范围扩至28个,将有效缓解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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