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03元增长9.4%
中新网长沙1月18日电 (记者 鲁毅)2017年,湖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03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比上年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比上年增长8.4%。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18日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湖南国家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梁己香介绍,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仍是湖南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41元,经营净收入分别为4369元;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766元,经营净收入分别和4606元。
梁己香分析,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是湖南居民收入增长的两大重要因素,尤其是转移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增速居四大项收入之首,成为湖南居民增收重要引擎。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8.0%,增收贡献率39.2%;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8.6%,增收贡献率56.0%。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078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372元,增长10.7%,增收贡献率分别达到37.3%和26.7%。
2017年,湖南加大对贫困地区投入力度,贫困县农民增收形势较好。梁己香介绍,该省51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较上年增长10.7%,比该省农村居民平均增速高2.3个百分点。通道县、古丈县、城步县等11个深度贫困县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增加较多,增长13.0%。
在消费方面,湖南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提质升级的特征较明显。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60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医疗保健和文教娱乐支出快速增长,增速居主要消费前两位。
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693元,增长24.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973元,增长16.6%;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172元,增长18.8%,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710元,增长15.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