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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码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商贷首付不低于70%

2018年03月31日 16:21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参与互动 
资料图:海南一在建楼盘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骆云飞 摄
资料图:海南一在建楼盘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1日电 31日,海南省住建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加强严格购房资格审查,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本通知印发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通知称,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通知规定,对违反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制度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个人,一经发现,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

  通知要求,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网签备案资格,并限制企业和法人代表在我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撤销备案,5年内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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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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