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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未售房源商品房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6个月内不得调高

2018年08月29日 20:12 来源:澎湃新闻 参与互动 

  三亚未售房源商品房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6个月内不得调高

  继海南省海口市要求房地产开发商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后,三亚市也跟进发布政策。

  8月29日,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房企做好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通知》要求,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未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的,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其次,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循合法和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实施销售,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不予网签。

  《通知》明确,保持备案价格的相对稳定。凡具备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6个月后需要调高销售价格备案的,应重新申报审核备案。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近半年来,海口和三亚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位于前列。据澎湃新闻统计,从今年3月份开始,海口新建商品住房环比涨幅已连续4个月排名前三。

  伴随着新房价格的上涨,海口与同在海南的三亚市在今年“五一”期间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约谈,8月17日住建部重新约谈包括海口三亚在内的五个城市。此后,海口、三亚各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海口提出对备案价格虚高的在售项目“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三亚住建部门则在整顿中查封了3个售楼部并检查了53家房产中介机构。

  8月19日,据《海南日报》报道,三亚还将从5个方面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一是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建立各部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人才房建设,增加有效供给,加强用地供应管理和规划审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引导开发企业转型,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产业;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房价上涨;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

  三亚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亚将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及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超出备案价格销售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房价上涨、造谣传谣制造恐慌、组织“炒房团”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8月24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称,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网签备案时限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在提交网签资料时,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逾期不报送的,按未售房源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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