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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宇谈增加农民收入:财产性收入非常重要

2018年09月16日 2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张红宇谈增加农民收入:财产性收入非常重要
    社会民生体制改革暨“淄博实践”现场会16日在淄博举行,图为会议现场。贺真 摄

  中新网淄博9月16日电 原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16日在淄博表示,中国农民收入有四大来源。从2017年数据来看,工资性收入占到40.9%,家庭经营收入37.4%,转移性收入占到19.4%,财产性收入占2.3%。显而易见,对增加农民收入意义最大的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性收入,潜力最大的是财产性收入。

  张红宇是在当日举行的社会民生体制改革暨“淄博实践”现场会上说这番话的。着眼于上述四个方面,他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给出了建议。

  张红宇表示,增加农民的收入的第一篇文章,是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的工资收入。2017年,农民工的月工资为3485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月收入6193元的56%,这说明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高,还有增长空间。他强调,未来,在增加农民工资水平的同时,还应该把减少留在农业内部的劳动力数量作为政策目标。

  对于农民转移性收入,张红宇表示,2017年,转移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达到了19.4%。其中,国家各种补贴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亲人的馈赠也占据了相当的比例。从整体来看,国家的补贴和GDP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比较吻合。

  张红宇表示,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非常重要。目前,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仅为2.3%,如何通过加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民土地权益以外,再增加农民的财产收益潜力很大。

  他举例说,目前,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农民收入很高,除了工资性收入、家庭性收入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局部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这个角度来讲,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意义很大。(完)

【编辑:杨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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