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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不得自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2018年09月19日 17: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确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要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

网页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网页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通知》明确,在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商与协调配合,做到衔接有序。要做好数据分析评估和清洗迁移,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对接和联调测试。要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

  《通知》提出,要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对账机制,为改革提供制度、机制、信息等系列保障。

  《通知》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确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稳。同时,要规范执法检查,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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