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三表计量行为新规来了 规范自主定价、落实明码标价
昨天(1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规范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价格监管一处二级主任科员邓晔介绍,去年以来,个别城镇公用企业因收费不规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企业因估抄、错抄、漏抄,导致居民阶梯价格执行错误,损害了群众利益。这些事件暴露出企业在价格行为合规上的突出问题,亟须源头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要求公用企业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理流程,为用户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与服务。并强调,公用企业要依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格优惠政策和用户分类价格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价格监管一处副处长毋鹏介绍,《指南》要求公用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详细列明公用企业在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违规收取计量装置费。
《指南》鼓励公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用户类别核定管理、价格监测等机制,从企业内部制度层面规范价格行为。
毋鹏表示,特别是要求按照固定周期“抄表到户”,避免居民阶梯价格执行错误而多收价款。
此外,《指南》要求公用企业主动整改违规风险,并配合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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