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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为抄袭《新周刊》公开道歉 被斥过于机巧

2012年12月26日 08:2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你说我抄袭,好,我不仅大方承认还深深谴责自己“抄袭行为令人发指”。日前,网易客户端在被《新周刊》指责抄袭后,公开发表致歉信,但这样的致歉被《新周刊》质疑“公关过于机巧”。网易与《新周刊》在微博上的交锋引来网友围观,仅网易致歉信一条微博就得到了3万多的转发。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不仅传统媒体的内容版权难得到保护,抄袭成本太低导致APP也抄袭成风。

  昨日,《新周刊》通过微博发表声明,指责网易新闻客户端“娱乐BigBang(第五期)”全面抄袭《新周刊》官方客户端专题,除了不署名、无出处外,生截硬接,颠倒乱插,“全中国新媒体的智商都被你们拉低了!”随后,网易客户端在当晚十点多进行了回复,不仅承认自己的抄袭行为,还用“抄袭编辑非临时工将严惩、希望大家去下载《新周刊》客户端”等言语回应。网易一改此前抄袭者坚称自己“微创新”的回应方式,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不过,《新周刊》随即质疑网易客户端的诚意:“若这份聪明不在公关而在内容,则必不致此。信写得机巧,而事情本质却因此被娱乐化,这也正应了新媒体的特性。”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事件背后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更加疯狂的抄袭行为。一方面,纸媒内容在互联网时代“被借用”已是“行业惯例”,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到来,这种照搬纸媒内容而不进行署名、不标出处的行为更加普遍。而另一方面,APP抄袭之风愈演愈烈。

  “移动互联网的复制、抄袭文化甚至超过了互联网,一个新版本的产品刚上线,24小时之内必定会有同行将创新复制过去。”POCO创始人姚鸿说道。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导致抄袭成风的原因,除了最初互联网企业抄袭国外成功模式造就的企业文化外,还在于国内抄袭成本太低。在法制不健全的环境下,常常是以口水仗了事。

  而国内一个扭曲现状是,一些应用常常因为一些口水战反而得名,“抄袭无害”似乎成了行业现状。(记者 孙雨)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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