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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拟对遗址保护出新规 良渚遗址申遗提上日程

2013年02月05日 15:31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西湖申遗成功之后,良渚申遗一事,也提上了议事日程。杭州将对《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遗址的保护,拟出炉的新规,将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新规定将明确: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内遗址点上的土地用地性质,要依法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禁止改变为其他用途——换句话说,在遗址点范围内,要改变把土地性质变成商业等其他用途,谁同意都没用。

  针对已建项目的管理,同样如此。条例之前已明确规定,禁止在良渚遗址一般保护区内建设与遗址保护、利用无关的项目,如果是已建项目,要分期拆除或整治。整治,留下的空间就比较大了。针对这种情况,杭州拟规定:已建项目,要分期拆除或搬迁。要么拆,要么走,不给无关建筑留有余地。

  严格之处,还体现在处罚标准上。拟出炉的处罚标准,比现有的处罚标准有了大幅的提高。比如,如果有人刻画、涂污遗产保护标志说明,现有的处罚是200元以下罚款,以后,很可能就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再比如,在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大型广告设施等,现有的处罚标准是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拟出炉的罚款标准是: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刘焜)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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