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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将清理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报刊

2013年02月22日 14:5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2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此为主题对《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管主办单位撤销合并后仍继续出版并收取版面费的问题进行了曝光。经详细调查,新闻出版总署于2月21日作出回应,已查明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已与北京交通大学合并,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且为了敛财,每月出版3期,收取版面费。为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并设立了专门的学报官方网站,但该网站没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中国青年报》报道刊发后,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责成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进行核处。据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办单位合并到北京交通大学后,已经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目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级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已提出停办注销该学报的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依法予以注销,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对该学报其他问题,将提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停办注销后,如发现继续出版或假冒该学报名义出版,将由“扫黄打非”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新闻报刊司还表示,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报刊出版管理,健全完善报刊年度核验等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的报刊及时进行清理、予以停办注销。

  (记者晋雅芬)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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