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长冒充省领导秘书骗80万 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参与互动(0)谎称自己是省委领导秘书,以能够帮助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和国防教育培训基地等为由诈骗近80万元。近日,《源流》杂志社原社长林文强被越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源流》是由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主管主办的杂志,2007年9月起林文强担任该杂志社社长,同时他还是广东宝葫芦影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被害人刘女士是某著名企业的董事长,2009年在一次博览会上认识林文强。在交往的过程中,林文强声称自己曾经是省委领导的秘书,和某个国家领导人的家人也很熟悉(经调查并无此事),可以帮助刘女士的公司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和国防教育培训基地,刘女士没有怀疑林文强的身份,便委托他帮忙申报。
林文强明知道刘女士的产业基地在外省,在广东根本无法申请,但仍以此借口,不停地要求对方给自己汇款,刘女士先后7次通过转账及现金给付的方式投入24.3万元,但申报星火计划一事仍无着落,刘女士起了疑心,便开始向林文强追讨欠款,林文强见躲避不过,只好从自己所在的杂志社开出两张共计10万元的空头支票企图敷衍过去,但刘女士没能在银行取到钱,最后经过磋商也只讨回5.4万元。
此外,2011年3月,林文强以合作拍摄《老区会客厅》大型电视剧,每集可获得1.3万元的利润为诱饵,骗得被害人潘先生共计55万元。2011年12月14日,林文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2012年5月30日,林文强家属向刘女士退还赃款18.9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刘女士的谅解。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文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并据此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越检宣 赵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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