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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反对钱钟书书信拍卖:我会亲自上法庭维权

2013年05月28日 11:12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此前公布参与拍卖的钱氏书信手稿。

  据京华时报等报道,近日,“钱锺书杨绛信件及手稿将首次大规模面世并拍卖”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杨绛先生于26日发出三点声明,坚决反对拍卖,并称,如果拍卖如期进行,将亲自上法庭维权。当天,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三所高校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权威法律专家,对私人信件拍卖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了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序良俗,应依法禁止。

  事件

  钱锺书与朋友的书信被公开

  日前,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宣布:6月22日将在北京举办一场名为“《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届时,钱锺书的66封书信、《也是集》手稿、12封夫人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女儿钱瑗的书信将集中拍卖。

  据悉,这些信件主要是钱锺书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钱锺书的书信中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批判,有不少钱锺书认为“不能公开说的话”。比如在一封写于1981年的信中,钱先生谈到《红楼梦》的英译本:“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乃细读之,文笔远胜杨氏夫妇(即杨宪益与戴乃迭),然而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可笑可叹。”如今,钱锺书认为的“不能公开说的话”,却因拍卖公司前期寄出的大量影印件宣传资料被公之于众。

  5月20日,102岁高龄的杨绛先生电话质问李国强,认为此事非常不妥,要求对方给予答复。李国强回应称,“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做的。”

  回应

  信札拍卖提前一天照常进行

  面对杨绛的强烈反对,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杨绛先生的反应他们并没有料到,“本意是怀着对钱钟书和杨绛先生的尊重。委托人觉得这批东西的面世对钱锺书研究及现代文学研究均提供了一些新的资料,毕竟这么大规模的钱氏书信及手稿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献价值和文学研究价值,而且均未曾公开过。”

  尽管杨绛先生“叫停拍卖”的态度如此明确,该负责人仍表示“他们前后花了3~5年的时间才征集到这些作品,拍卖仍然会如期举行。”

  至于委托人的身份,该负责人表示不便透露。

  记者了解到,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于6月1日举行《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札专场研讨会。

  另据《法制晚报》报道,记者在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原定于6月22日举办的拍卖活动被提前了一天,变成6月21日至22日。对于这个问题,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场地受限中拍卖。

  研讨

  法学专家认为拍卖信件侵权

  针对此事,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三所高校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权威法律专家,对私人信件拍卖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深入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当依法禁止。

  首先,拍卖私人信件侵害作者的隐私权。私人信件本质上是个人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进行的私密通讯,涉及作者和他人的隐私。

  其次,拍卖私人信件侵害作者的著作权。书信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属于书信的作者,不因信件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三,拍卖私人信件违反公序良俗。私人信件的性质特殊,体现了发信人对收信人的个人信赖。收信人虽然对信件享有所有权,但是并不能随意处置这些信件。

  第四,拍卖私人信件侵犯公民的通讯秘密权。

  第五,保护私人信件作者的合法权利是各国立法和司法的通例。

  杨绛: 年逾百岁的我 完全无法接受

  26日,杨绛先生发表声明,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否则“将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杨绛先生声明全文如下:

  近来传出某公司很快要拍卖钱锺书、我以及钱瑗私人书信一事,媒体和朋友很关心我,纷纷询问,我以为有必要表明态度。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

  二、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三、现代社会大讲法治,但法治不是口号,我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基本人权。我作为普通公民,对公民良心、社会正义和国家法治,充满期待。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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