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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私信将被拍卖 律师:这种做法"可做但不妥"

2013年05月28日 13: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钱钟书杨绛私人信件及手稿将拍卖的消息经媒体曝光,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持续发酵。今天下午,针对5月26日杨绛先生发公开声明坚决反对拍卖私人信件,法学专家对此专题研讨并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侵害作者隐私权和著作权的消息,本报记者致电拍卖公司——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疑似“躲猫猫”,称所有有关负责人都不在,不能接受媒体采访。截至本报发稿时止,该公司网站没有“延期拍卖”或“取消拍卖”的说法,拍卖或仍将举行。

  据介绍,此次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宣布的“《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将集中拍卖包括66封钱钟书的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夫人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女儿钱瑗的书信。

  钱钟书书信横跨1979年至1991年12年时间,主要是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其中,对历史和学人的批判中,有不少钱钟书认为“不能公开说的话”。比如在一封写于1981年的信中,钱先生谈到《红楼梦》的英译本:“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乃细读之,文笔远胜杨氏夫妇(即杨宪益与戴乃迭),然而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可笑可叹。”如今,钱钟书认为的“不能公开说的话”,却因拍卖公司前期寄出的大量影印件宣传资料被公之于众。

  对此,102岁高龄的杨绛先生坚决反对,但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胡兰杰曾对媒体表示,拍卖公司只是中介公司,遵循的是为委托人服务和负责的原则的,介绍拍品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这批书信中并没有涉及特别个人隐私的地方,拍卖仍然会如期举行。

  对此,早在5月20日得知拍卖消息后,杨绛先生即电话远在香港的李国强,表示质疑,认为“这件事情非常不妥”。 李国强当时回应说,“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做的。”他承诺要给杨绛一封书面答复,但截至目前,仍没有答复。26日,杨绛先生公开发表声明,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否则“将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她在声明中强调,“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三所高校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法律专家,26日对私人信件拍卖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拍卖私人信件侵犯公民通讯秘密权,应当依法禁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认为,钱钟书先生所写信件的著作权归钱钟书先生享有,其作品尚在版权保护的期限范围内。他去世之后,杨绛先生享有这些书信的著作权。从著作权角度来讲,此次拍卖有侵犯其著作权的嫌疑,杨绛先生可以要求拍卖行不得进行拍卖。

  但也有观点认为并不违反著作权。律师曹玉芳认为,由于拍卖只是物权的转移,并不牵涉版权变更,因此不会违反著作权。不过,她也指出,由于收件人拥有信件的所有权,因此拿私人信件拍卖只能认定是对情感、伦理构成挑战,这种做法“可做但不妥”。(驻京记者 李萍)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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