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纪录片《京剧》失范:缺少敬畏和尊重心态

2013年06月25日 16:37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纪录片《京剧》在电视台播出后,其中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引来广泛关注,如将朱自清与周作人的照片排错,称周信芳为四大须生之一等。尽管应承认“对于《京剧》的争议本身就有积极意义,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原来京剧有这么多的关注者”,但争议声能否达到“对于编导思考和错误根源的探索,应该被更多的后来者所借鉴”的效果,恐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新闻中的两个细节值得注意,一是“纪录片《京剧》八集的内容基本上就是自己一个人(这里指导演蒋樾)在编审”,二是“很多硬伤是出现在文本中的,而专家口述的部分基本没有问题”,不难看出,我们不是缺少京剧研究方面的专家,而是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这是不是说明导演们多少有点自大和不负责任呢?或者说,只要导演们多一道工序,多请专家审查,恐怕很多“常识性”错误就是可以避免的。

  网友和戏迷对《京剧》的争议和诟病本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说,一些常识性错误是可以避免的。而这种错误出现在被称之为“国内范围内最严谨的纪录片导演”身上,在笔者看来,用“我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感觉一瞬间脑子被驴踢了”来作为回应,恐怕不能作为最后的答案。道理很简单,假如都用“忙”、“一时错误”成为理由,不仅是对责任的回避,而且也无法杜绝下一次的“常识性错误”。

  笔者以为,《京剧》常识性错误的背后,是不是折射出当下社会对传统文化所缺少的敬畏感和尊重感?只知道“各取所需”,却忘记了维护京剧艺术的特有原貌和价值?是不是只为了突出纪录片的特征而忽视了京剧的特点?演绎京剧艺术,却游离于京剧艺术之外,这样的纪录片有几何价值?对此,笔者并不赞同停留在“网友、戏迷对于纪录片《京剧》的争议本身对京剧来说是件好事”的层次审视。

  在认可“要没有争论,就说明真的没人关注你了”的同时,应考量的是如何做到让更多的人来认同和传播京剧艺术。众所周知,京剧是一个艺术上比较成熟的全国性的大剧种,曾被称为国剧,京剧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粹,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京剧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播途径,走向世界各地,使众多的人领略了京剧艺术的独特魅力。可以说,京剧作为传统艺术在当下社会中仍享有无上的荣光,如果仅仅满足于“争议是好事”或者满足于不出常识性错误,在笔者看来,都是对京剧艺术的怠慢和亵渎,也无法真正达到发扬京剧艺术的目的。

  如果一个纪录片的功用仅仅是为了引起公众对京剧艺术的关注,或者是了解公众关于京剧艺术常识的“考察”,从本质上说,就已经是一种错位,也是在伤害公众对京剧艺术的感情,当然,也无法达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传播京剧艺术的目的。惟有用真心和虔诚的姿态对待京剧艺术,才能够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传统京剧艺术上,才能让京剧艺术更好地感染观众,进而为京剧艺术赢得更大的地盘和空间、人群。

  影视艺术是一个缺憾的艺术,但影视艺术不应成为常识性错误充斥的“物品”。希望对《京剧》纰漏的反思不停留于“争议是好事”的层面,而是用虔诚和敬畏的姿态来对待之,以唤醒更多的公众对京剧艺术的喜欢和传播。舒 锋

【编辑:蒲希茜】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