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给因文保拖工期的施工方补偿

2013年07月30日 09:45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省政协委员组团视察广州历史文化建筑保护

  昨天,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蔚文率20名政协委员,视察广州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情况,对于萝岗地铁施工毁坏古墓的事件,孟浩建议“建筑商施工的时候如果出现需要文物保护的情况,拖延了工期,能否考虑给一些补偿?”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陆志强透露,市政府已初步确定了6000万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维修、考古发掘。

  视察团考察了春园、逵园、东平大押、三元里平英团遗址、五仙观等历史文化建筑,省政协常委、市政协主席苏志佳参加了视察。在视察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孟浩提出问题,“城市开发在哪里开发?在哪里扩展?”他主张高楼大厦“不要在老城区,到新区去搞。”

  对于日前萝岗地铁施工毁坏古墓的事件,孟浩指出,广州市在进行改造,城市规模在向前迈进,未来的城市建设还会向前。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何防范于未然就很重要。“建筑商是盈利企业,工期是有合同约束的,在施工的时候如果出现需要文物保护的情况,拖延了工期,是否能够宽容一些,考虑给一些补偿?”

  广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介绍,2002年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219处,而现在全市约有3000处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大量的抢修维修经费,是制约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因。市政府正在研制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已初步确定了6000万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维修、考古发掘、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冯宇航)

【编辑:刘欢】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