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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搭讪学》被指"傍书名" 是否抄袭难界定

2013年08月02日 16:15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王建明 /图

  日前,出版人阳继波在微博上称成杰所著的中国华侨出版社今年出版的《魔鬼搭讪学》,与长江文艺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魔鬼搭讪学》,不仅书名相同,内容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阳继波他们已向中国华侨出版社发去工作函,提出下架、利益补偿和赔礼道歉三点要求。图书“傍书名”、“攒现象书”久被出版界诟病。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书名很难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很难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而是否存在抄袭,则需要权威机构给出鉴定意见,很难用一方的说辞来决定。

  “成杰所著的《魔鬼搭讪学》与阳继波出版的书重合度很高,大约在15%到20%”。“许多段落都没做什么修改,甚至连书名都相同。”但因为当下的鉴定机制和法律程序,存在一定问题,这种泾渭分明的抄袭问题,却很难界定,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小偷行为”无法受到立竿见影的处罚,不仅会影响人们的原创性、创造性,更会让出版市场、文化市场陷入“抄袭崇拜”中,“不抄袭白不抄,抄了也白抄袭”,当下,出版市场“傍书名”成风,学术圈子抄袭不断,比如《水煮三国》红了,马上跟出“水煮”某某,市面上销售的“新华字典”,竟有《小学生新编新华字典》《实用新华字典》《学生实用新华字典》《小学生新华字典》《全功能学生新华字典》等几十种“变种”,盯着知名书、畅销书,借名上位、傍名沾光、移植嫁接,与这种“劣币驱良币”的恶性竞争环境不无关系。

  不妨借鉴香港的做法,比如前几天,香港“高考”——中学文凭试出现近年罕见的集体抄袭事件。香港现代书院23名学生,在校本评核中文科考试中,引用资料而没有注明出处,被取消中文科成绩,失去大学申请资格。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吴克俭表示,这次事件属“不幸”,希望大家尊重知识产权这个核心价值。

  一次平时的作业,而且仅仅是“没有注明引文出处”,并没有“傍书名”严重,更没恶意侵权和出版,香港方面还是追根求源、严惩不贷,不依不饶,不仅让当事人受到了处罚,也让分校校长、教师遭停职,香港司法系统的不允许出现丝毫瑕疵的出版道德洁癖,穷追到底的法律追责,以及对原创作品、版权的敬畏意识,值得我们敬仰。只有让任何侥幸者都受到重罚,声名狼藉,得不偿失,整个社会都形成了对抄袭“人人喊打”的庄严氛围,原创积极性和版权意识,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应该多学学香港的版权维权机制。其一,司法系统应该将文化侵权、版权维护,提升到国家创造力、中国制造、中国品牌的高度去认识,努力补上各种司法漏洞,为“快捷维权”、“低成本维权”提供更多司法保护,让法律成为版权和学术发展的保护神,比如可以将这种文化侵权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处理,其第5条指出,商品使用特有名称,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应承担法律责任。《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有保护“使用在先”商标的原则。重罚违规者。其二,出版和教育行业,也包括创作者个人,多提升洁身自好的君子行为,坚守“绝不抄袭,慎独创作”,而不要因为急功近利,动辄成为“抄袭嫌疑者”,污染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创作质量。其三,修改《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将书名保护、主要创作思想和思路也纳入著作权人的思想范畴,纳入著作权范畴,给予重要保护,让“傍书名”、各种抄袭行为得到快速鉴定和处置,用法律保护净化图书市场、扶持文化原创的内在要求,为中国制造提供更多“知本动力”。(耿银平)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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