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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出台《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

2013年08月21日 13:14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推动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和管理,保障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对拟上网运营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

  《办法》对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进行了创新,以应对正在到来的“放权”改革。原来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和管理责任将更多地交由企业承担,通过做实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同时政府加强对企业服务和后续监管,来确保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合法性。

  《办法》规定,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由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实施。内容审核人员由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办法》要求企业保障内容审核人员的独立表达权,同时也明确了其承担的责任,对于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将由发证部门注销其《内容审核人员证书》。

  为保证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文化部计划首先将网络音乐、移动游戏行业的审查备案工作交由企业自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扩大自审范围,逐步减少政府审查事项,降低审查层级,提高工作效率。文化部在《办法》出台的通知中指出,参与《内容审核人员证书》培训的人数由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工作也可交由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承办。据了解,文化部正在积极组织编写相关的网络文化管理培训教材,指导制定《网络音乐内容审核工作指引》、《网络游戏内容审核工作指引》等操作手册,以期通过建立成熟、完善的培训师资库和题库,为各地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工作及管理培训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据悉,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从去年开始着手研究建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广大网络文化企业的意见,借鉴了国内外有关管理经验,并将其列为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创新的重点。(记者周志军)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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