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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遭侵权 毕飞宇已授权出版社起诉(图)

2013年09月06日 16:32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的《推拿》。(资料图片)

  茅盾文学奖得主毕飞宇长篇小说《推拿》遭侵权一事,9月3日有了新进展。记者从《推拿》出版方、人民文学出版社获悉,该社已于3日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西苑出版社出版、署名为陈枰所著《推拿》涉嫌著作权侵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毕飞宇回应——

  从未授权他人出版剧本

  随着原著改编的电视剧《推拿》8月中旬登陆央视,以及同名话剧《推拿》9月5日在中国大剧院开演,这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最近很受青睐。可市场上同时出现两本“长篇小说”《推拿》:一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毕飞宇的作品,而另一本却是西苑出版社出版的署名陈枰著的“长篇小说”《推拿》。一些读者被误导后大呼上当。

  据人民文学出版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毕飞宇的长篇小说《推拿》2008年9月由该社出版发行,并享有此书的专有出版权。2011年8月,《推拿》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图书发行已超过20余万册。

  记者在书店看到,由西苑出版社出版、署名陈枰所著的长篇小说《推拿》在腰封上写道:“40万字全文本一字未删,与电视剧不一样的体验”。同时,西苑版《推拿》电子图书已在各个电子图书平台陆续上线。

  对此,毕飞宇本人也十分意外。他对出版社说,自己虽曾提供给他人长篇小说《推拿》的电视剧改编权,但从未授权他人出版电视剧《推拿》的剧本或小说。

  律师观点——

  侵犯“改编权”和“专有出版权”

  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西苑出版社出版、署名为陈枰所著的长篇小说《推拿》涉嫌著作权侵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改编作品,应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鑫诺律师事务所张中辉律师对记者表示:“西苑出版社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出版发行署名陈枰的‘长篇小说’《推拿》,侵犯了毕飞宇所享有著作权中的改编权,同时也侵犯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也对读者选购图书造成了困扰。”

  目前,毕飞宇已将诉讼权授予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文社已经起诉西苑出版社和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承担《推拿》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9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受理并立案。(记者 刘悠扬)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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