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假记者诈骗获刑10年罚金10万

2013年09月09日 09:17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山西运城“9·20”假记者案宣判。被告人杨俊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俊林自称中国黄河影视中心主任,中国焦点杂志社社长,以多种名义在河南、山西等省份行骗。

  经查,中国黄河影视中心已于2000年被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依法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谓“中国焦点出版社有限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登记的商业机构,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注册。

  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杨俊林未持有记者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属于假冒记者身份。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俊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50.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杨俊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记者白炜)

【编辑:鲍文玉】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