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拟提高作家稿酬涨幅至少超30%
2013年09月24日 10:10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版权局近日草拟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3日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同1999年公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相比较,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由原来的千字30元到100元提升为千字100元到500元。
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作家创作成本在不断提高,适当提高报酬是合理的、与时俱进的举措。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