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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标准或翻数倍 自由撰稿人称靠写作维生难

2013年09月25日 09: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在相关领导多次在公开场合就现行文字作品报酬标准过低的现象表态后,国家版权局终于有了实际的行动:前日,该局在其官网上向社会征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新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新办法在稿酬标准和版税率等与作者收入直接相关的部分作了大幅度的提高。那么,那些以写作为生的人们,如何看待这一新办法?“码字工人”的春天来了吗?

  文 记者李钢

  提高文字报酬标准呼声高

  现行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下简称“原规定”)为1999年4月由国家版权局发布。但是14过去后,中国社会的经济和物价水平都有了巨大的飞跃,上世纪的文字报酬标准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

  对于这一点,国家版权局的相关领导也有足够的认识,并且在公开场合表态,原规定已经过时,需要提高报酬标准。就在9月16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就表示:“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多年来没变过,如文字作品千字稿酬为30元至100元,广大作者意见很大。新的稿酬标准将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出台。今后图书出版、期刊甚至互联网等使用一些作品时的付酬都将有参照标准。”

  稿酬标准或将翻数倍

  与原规定相比,新办法在诸多方面都在与时俱进,有了很多较大的变化。

  如原规定只适用于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新办法中也包含了网络时代的内容:“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征求意见稿规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可以选择版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等方式。

  在稿酬标准上,原创作品的标准由原来的每千字仅30至100元,提高至每千字100至500元。其他如改编、汇编和翻译作品的稿酬标准也提高了至少三倍。

  在版税率上,原规定为“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新办法为“原创作品:5%~15%;演绎作品3%~10%”。

  网络媒体转载文字作品的付酬标准和方式应参照报刊刊载、转载作品的付酬标准和方式。如果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也应按每千字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自刊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报酬。未按此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当将报酬连同邮资以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收转。

  自由撰稿人:

  要靠写作维生非常困难

  新办法征集意见的消息,立即在写作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过在记者采访中,有自由撰稿人则认为,新标准的变化幅度并不大,让他们感到失望。

  刘述涛和妻子彭宏英从2000年开始就成立了写作工作室专职写作,也被称为“中国第一对夫妻自由撰稿人”。

  但是在谈及新办法的时候,刘述涛显得很谨慎,认为幅度不算大。“即使新办法正式出台了,那么刊物出版社等也会按照最低的标准也就是千字百元给付报酬,结果就与原规定的最高标准一样,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我希望能够达到千字500元的最低标准,那才是真正的提高。”

  刘述涛告诉记者,完全靠撰稿来维生是非常困难的,在他们夫妻刚刚起步的时候,给刊物投稿经常是杳无音讯,在面对生存的时候,压力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最终还是要有一个过程,逐渐地获得认可,通过自己的文字质量去谋得生存和发展。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刊物给付的稿酬都很低,而且这类刊物的征稿要求比较低,门槛低了后,就会有很多人去投稿,只要刊物给出一个投稿邮箱,马上就会被各类来稿所塞满,这样子的话,写作者根本就没有和刊物议价的可能性。”

  为此,刘述涛开始转型参与各种征文活动,因为如果在征文活动中获奖,其奖金数目远远高于刊物给出的稿酬。

  “我参加一个微小说的征文活动获得了一等奖,奖金有1万元,但是文字上只不过是140个字而已。有着十几年的文字功底,我对于自己的作品还是很有信心的,参加一些征文活动获奖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我现在主要是参与这一块的写作。”

  当然,也不乏一些刊物可以给出较高的报酬,如一份在国内颇为知名的杂志,其稿费就可达到千元千字。而刘述涛则告诉记者,虽然这类刊物稿酬高,但是如果是要撰写纪实类的稿件,需要出差在外,其成本也大,所以从收益来说并不高。

  对于出过书的刘述涛,虽然自己的作品也获得了认可,可以得到8%的这一较高的版税税率,但是对于写书来说,最少都要花费两三个月,而出版之后的版税收入也不过一万多元,收入并不高,只能说是勉强维生,却不能依靠出书让自己和家人过上高质量的生活。

  刘述涛说当下的自由撰稿人数量比熊猫还少。不过,写作界其实也是呈现了金字塔结构,真正知名的顶尖作家位于最高端,可以获得非常高收入,而大量的位于底端的作者,不过是在苦苦维生而已。

  而对于当下颇为流行的网络写作,刘述涛则表示,网络写作要求作者每天更新,并且保证一定的写作量,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无法承受如此高强度的写作。

  刘海英,是大连市一名颇有名的作家,但是她告诉记者,自己除了偶尔接受一些报社的约稿之外,已经很少写作了。退出写作领域,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的严重风湿病所致,一方面也是由于这个圈子发生了很多的变化。

  刘海英说:“除了稿费低的原因以外,现在的网络时代对于我们这些撰稿人的冲击也很大,很多刊物都直接从网络上摘登现成的稿件,不再需要我们这些原创写手。”

  作家:

  知名作家不用担心稿费问题

  作家鲁奇曾经做过四年的狱警,并以此经历写成了畅销长篇小说《预警手记》。不过他告诉记者,他本人是兼职写作,这也是中国目前绝大多数作家的写作方式。

  他则认为,从大方向来说,将稿酬标准提高肯定是好事情,“稿酬标准的提高对作者来说是好事,更是盼望许久的心愿。稿费的长期低标准就像长期低增幅的工资一样,令人对这个行业失去信心。”

  但是他说,自己在2000年的时候,稿费就已经是千字百元,也就是按照当时标准的最高一档,但是十多年过去之后,物价水平已经攀升,自己所获得稿费的水平依然在原地踏步,实际收入水平其实是在大幅度地下降。

  “稿费调整是好事,但是调整后的稿费标准,大多数的刊物出版机构还是会参照最低标准来付钱。”

  鲁奇还认为,稿费的增长应该是全方位的,应该避免出版商因为作者稿费的增长,而减少印数和隐瞒印数,甚至拖欠稿费。“很多作者苦苦挣扎,为出书,为出名,但是出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仅出版环节复杂严格,对选题的要求高,出版周期还比较长,所以,作者从写书到出版,再到拿到稿费,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

  鲁奇还认为,除了调整稿费标准之外,更应该调整稿费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作者出一本书,辛苦几个月写成,版税不到二万元,却要交将近两千元的税金,税率达到了11.2%。”

  “个人感觉,这一稿费标准还是给那些普通或者刚入门的作者设的,或者说是广大普通作者。对于知名作家来说,不受稿费标准的限制,更多的人是以稿件质量定价,我们在讨论稿费标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作品质量的提升。”

  某刊物编辑江小姐则对记者表示,从他们编辑部的运作来说,约稿所给的稿费要高很多,视约稿对象的水平和名气而定,少者可达千字400元至500元,多者则可达千字千元的标准,而对于主动投稿的作者,开出的稿费标准就低了很多,大约是在每千字80元左右。

  文学网站:

  稿酬体系与传统方法不同

  那么,这一新办法,对于时下颇为流行的网络文学网站来说,又会如何看待。

  一家名为“创世中文网”的网站总编辑杨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网站和传统的稿酬计算不太一样。

  “网络文学的核心商业模式是销售分成,作品取得多少的销售,网站和作家按照约定比例分成。这种模式更类似于商业合作,与亚马逊电子书、App store,乃至一些电商平台的分成。所以,稿酬方面,主要还是依赖于作品的销售。正如前面所说,我们保障签约作品的销售权,实际上就是保障基本稿酬的获得。”

  “至于说福利,则是由我们出资,针对性扶持和激励创作的制度。属于额外的奖励和保障。报酬标准的话,正如前面所说的,具体还是看合作形式、模式以及具体合约。毕竟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各种合作形式都在尝试。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作家收入必然将不断提高。正如在网络文学萌芽阶段,一个作家一个月稿费过千元都值得称道,现在呢,年入百万元一点都不稀奇,千万元级才算顶级,甚至连最低保障的都1500元了。”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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