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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字幕组"引争议:是文化“义工”还是侵权者?

2013年11月18日 09:4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一自学六门外语的“大神级”男青年小刘,因在网上低价销售其自己翻译的国外电影刻录盘,被法院判刑。此案将“字幕组”这个低调而神秘的群体拉到台前。

  他们究竟是不计报酬致力于文化传播的志愿者,还是偷盗国外优秀文化作品四处传播的版权侵犯者?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当下,字幕组又该何去何从?

  2006年,伴随着美剧《越狱》在国内大热,各种字幕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此后,越来越多的欧美影视作品通过字幕组的汉化进入国内,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追剧热潮。

  字幕组在广大网民心目中是无私奉献的英雄,现实生活中却一直被版权问题困扰着。

  多数字幕组成员都认为,只要坚持公益原则,不从中获利,就不会有法律上的麻烦。

  法律界普遍认为,字幕组如果没有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公开分享影片内容的行为很难引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作为免责的理由,尤其是一些影片中还有字幕组添加的广告,这无疑构成了侵权行为。但是从商业实践看,版权方基本把精力放在打击片源的盗版上,对字幕的盗版行为则容忍度较高。

  随着我国打击网络盗版力度的加大和正版视频网站的崛起,如今的字幕组已过了巅峰期。

  近年来,乐视网、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大量购买国外影视作品的版权,这些正规军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视频资源,为火爆多年的字幕组降温,同时也在收编着非正规军的字幕组人员。

  但是,也有不少网民舍不得这些可爱的字幕组“转正”,“那些让人笑喷的‘神字幕’,已经成为网络追剧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容,一旦回归了正统,这些乐趣恐怕也将不复存在。”一资深美剧迷说。

  新华社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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