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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部分广告难寻实物 回应:美观公益广告(图)

'Ghost ads' in Beijing subway promotes nothing

Beijing subway riders couldn't figure out what products were being sold on some attractive posters at metro stations, and an advertising company said they were there merely for beauty, not to promote goods, the Beijing News repo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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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 08: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11月17日,10号线十里河站,图案相同的两块广告牌,但分别写着小猫鼬比萨和星期日比萨(圆圈标示处)。而这些物品其实并不存在。 新京报记者 黄月 摄

  全麦工坊、星期日比萨、小猫鼬比萨、AMAYAO……不少人乘坐地铁时会被地铁站内的广告所吸引,但上网或寻找实体店,结果发现并不存在。为此,市民质疑此举涉嫌欺骗。昨日,发布上述广告的公司回应称“产品并不存在,只是美观公益广告”。

  “幽灵广告”难寻实物

  “Hallucination这地铁广告看起来像一个饮品广告或是床上用品广告,也像是个公益广告或是某个插画家的作品集,可就是不知道是啥。”经常乘坐地铁的乘客,很多都有这样的疑问。

  乘客黄女士说,她曾多次上网及在现实中寻找这些广告中的商品,但均未能找到。正因如此,这些广告被乘客称为“幽灵广告”。

  近日,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在5号线和10号线的多数地铁站内,确实存在上述广告。但经查询,均未能找到上述广告中所描述的商品。

  只是美观的公益广告

  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有限公司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上述广告确为其公司投放,“这是美观的公益广告,实际产品并不存在,也并非受人所托或炒作”。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广告位按月出租,且很少有公司整租一年,在画面更替的间隙,偶有广告位空闲。为了不使苍白的墙壁裸露在乘客面前,公司便自制了一些较为美观、好看的图片挂在广告位。“虽然图片会有一定的制作成本,但为保证视觉整体的美观,仍会以此类非商业画面填补个别闲置的广告位。”工作人员说。

  据一位广告业内人士称,此方式在广告业内,尤其在户外广告中是很常用的手法,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商业行为”。

  律师观点

  若是招商噱头则不算欺骗

  一些市民提出,地铁站内刊登并不存在的物品广告,是否涉嫌欺骗市民呢?

  “躺着中枪。”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公司市场部员工称,不能因看到一幅画,而画上的内容不属于某个品牌,就说作画的人涉嫌欺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表示,如果这些广告是广告公司招商的噱头,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目的是起到吸引眼球的效果,就不算是欺骗;反之,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广告确实是广告商投放,而又没有实物,那就是欺骗行为。

  注册店面借用广告场景涉嫌侵权

  既然这些广告中的商品均不存在,那么如果有人注册一个这样的商标,并且把店面装潢成类似其中的场景,比如开个比萨店就叫星期日比萨,产品也和地铁站广告上的很相似,算不算侵权呢?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表示,广告中的商品只要在现实中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注册这样一个商标,也可以此名称作为店名,但不可借用广告中涉及的商业元素,比如广告的场景等,否则就涉嫌侵权了。(记者张玉学 实习生张宁)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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