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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历史建筑被征收获同等补偿 修缮困难可申补助

2013年11月29日 09: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草案)》11月25日通过市府常务会议审议。图为本报11月26日相关报道版面图。

  市规划局详解《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四大焦点问题

  受到热烈期待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终于在本周通过市府常务会议审议,但其中仍然有一些遗憾和无法到达之处,需要其他法律法规来继续补充,需要具体细则来完善。昨日,市规划局召开保护办法的解读会,对目前历史建筑保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纳入征收范围的历史建筑可获得同等补偿;如果业主修缮历史建筑有困难的,可向政府申请资助;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

  文/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宣

  城中村改造历史建筑如何补偿?

  给予地块内其他建筑同等的补偿

  焦点一:

  城中村改造历史建筑如何补偿?

  给予地块内其他建筑同等的补偿

  今年9月,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广州海珠区沥滘村改造中,12名沥滘村民因“担忧保留这些老屋就会失去很多的拆迁补偿”,集体签名反对自家老房子列为历史建筑。据悉,开发商告诉这些村民,如果房子被列为历史建筑,将无法获得补偿。

  对此,保护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统一纳入征收(改造)方案的历史建筑与其他建筑应按同等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忽悠村民,所以才特别写入这个条款。如果历史建筑的产权人愿意被统一征收改造的话,政府是会给予地块内其他建筑同等的补偿。”

  此外,政府也可以收购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规定:历史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可以收购历史建筑,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要求的单位对历史建筑进行管理及合理利用。

  历史建筑如何修缮?

  业主经济有困难 可向政府申请补助

  焦点二:

  历史建筑如何修缮?

  业主经济有困难 可向政府申请补助

  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历史建筑业主因为修缮费用高、技术要求多,自身无法修缮,甚至是在听说要将房子列为历史建筑前就将之一拆了之的情况。例如,今年10月,海珠区大塘村的两栋历史建筑,就在推荐为历史建筑线索的公示期间,被业主拆掉了。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让普通业主对会修、也修得起历史建筑,而且还能从中受益呢?

  《保护办法》中也明确,历史建筑的修缮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历史建筑保护需要和保护责任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予以补助。但具体如何补偿,《保护办法》中并没有规定,法制办方面表示,需要下一步的细则进行完善。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冯江表示,在国外,历史建筑修缮费用补助操作也是非常复杂的,我觉得确实需要制定更详细的操作规章。例如,法国历史建筑修缮的补助办法非常复杂,根据建筑物具体的等级、所处地区,不只有一种补贴而是有很多种补贴,甚至需要专业的团队帮助业主去申请补助。冯江说:“我们计算过,业主30%~50%左右的修缮费用可以通过政府补贴来获得的,另外还会有其他的政策补贴。”

  保护资金如何设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

  焦点三:

  保护资金如何设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

  《保护办法》还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包括:本级政府安排的专项经费;土地出让金中留取的一定比例资金;国有历史建筑的转让、出租、举办展览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此款也备受业界期待,尤其是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说法。冯江教授在昨日的解读会上就表示:“我们做过测算,2012年广东省的土地出让金非常可观,只要提取百分之零点几,就可以达到10个亿。和现在几百万的投入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但究竟未来会提取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历史建筑和风貌区专项资金的话,还要有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它的出台还有一个周期。土地出让金中留取的比例暂时没有具体数字。”

  明年政府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投入又将是多少呢?规划部门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该负责人只是表示:“今年的预算申报还在进展之中,还没有具体的数额,总的来说会有几部分,第一块是结合广州市新一轮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市政府会有一个投入。第二块是规划局的常规部门预算。第三块,争取结合一些大的城市改造或者更新项目,希望有一些承接的费用能更多地拿来做一些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预先保护如何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

  焦点四:

  预先保护如何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

  《保护办法》中设立的“预先保护制度”最受期待,但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效果也有人质疑。《保护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进行预先保护;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活动,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派员到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护。

  那么,所谓的“立即通知”是多长时间?以什么方式通知呢?违反“预先保护”又如何惩罚?对此,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原来写的时候是认为‘立即’就是‘尽快’,那么尽快能快到多长时间内呢,我们之后还会有一些保护的机制、具体的操作细则,我们在这个细则里会明确。”

  而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所谓的“立即通知”是以书面形式,是一个行政决定。对违反预先保护的处罚是在《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草案里,这个条例还没有公布。该条例今年年底就会提请市人大审议。该负责人还透露:“另外,《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成为是2014年的正式立法项目,随着一系列规章、法规的出台,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在整个制度上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保障。”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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