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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艺术基金在京成立 蔡武担任理事会理事长

2013年12月30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应妮)筹备三年的中国国家艺术基金30日在北京成立。

  按照《中国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

  同时,国家艺术基金将面向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别项目,并可根据需要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资助方式为: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在30日的成立座谈会上,文化部部长蔡武评价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是“中国艺术资助评审体制转型的里程碑”。这一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公益性艺术基金,打破了体制、系统、行业的局限,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面向全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都可以申报。

  他指出,一方面作为国家基金,一定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严要求,门槛要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同时还要具有前瞻性,“要关注不那么有名但富于才华、活力和责任感、潜心创作、埋头苦干的艺术工作者,为他们施展艺术才华、艺术抱负提供更多的机会”。

  中国文化部财务司司长赵雯曾于2012年在“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系列——文化财政投入及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过与财政部沟通协商,确定在‘十二五’期间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2.5亿元人民币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国家艺术基金相关项目20亿元(2011年安排2亿元)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2.5亿元(2011年安排2.5亿元)。”但在30日的成立座谈会上,这一数据未获官方证实。

  作为决策机构,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第一次理事会议30日举行,文化部部长蔡武担任理事会理事长,理事中除了相关政府官员外,尚长荣、姜昆、莫言、徐沛东等文化名人亦位列其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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