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城镇化应与文化遗产保护同步推进
2014年03月11日 16:49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人大代表、省艺术职业学院院长李力非常关注文化遗产保护。通过调研,他发现在城镇化进程中,部分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包括大量古村落消失,众多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遭损毁,大量不可移动文物被破坏,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等。
为形成有效保护的长效机制,李力建议,一是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对知法犯法的破坏者要狠罚。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对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只能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震慑力不够。同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二是把文化遗产保护指标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三是在制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时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因素,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规划建设同步推进。四是在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同时,拓宽筹资渠道,设立文化发展公益基金,募集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本报记者郭建军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