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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将实施 严防样本户受干扰

2014年03月14日 14:5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收视率调查国标7月1日实施

  近几年来,收视率造假问题一直困扰着业界,甚至在今年两会上,冯小刚也开腔炮轰收视率造假。日前,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了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国内的收视率调查将“有标可依”,而从标准的内容来看,除了规定严防收视率样本户受干扰影响外,也将对收视率调查建立举报制度,由此次“国标”的发起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收视率调查“有标可据”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就已经颁布《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就样本抽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使用等环节做出规定。但由于当时缺少具体的执行机构,这份准则最后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

  此次收视率调查的“国家标准”最早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在2011年便提出发起,起草单位包括了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湖南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等多家机构。而在面向全国31家电视媒体、150余家企业用户及部分广告公司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在征求电视收视率调查业各方意见、建议以及多次会议后,这份收视率的国家标准最终出炉,也让电视收视率调查“有标可依”。同时这份“国标”的出炉,也将有助于收视率秩序以及收视调查的规范。

  严防样本户受干扰

  近几年来,由于电视环境竞争激烈,不少机构将收视率与业绩挂钩,因而造成了一系列的收视率乱象。例如,收视率样本户被收买控制,花钱买收视,“做”收视等恶意造假行为屡被爆出。因而此次出台的收视率国家标准也对收视率样本户进行了规定,称“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同时,“国标”也规定,收视率数据的使用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收视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

  同时针对收视率调查机构长期以来缺乏第三方监管的问题,“标准”也指出,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以确保调查执行的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同时也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避免收视率误用滥用

  此外,由于目前一些电视台只唯收视率,或因为竞争关系对外散发有误导性、片面性的收视数据的做法,这份标准也明确指出,收视数据不是节目评价的唯一指标,避免收视数据在市场分析和节目评价中的滥用。不得使用没有明确限定范围的语句,或以偏概全,误导市场或公众,或有意散布没有数据支持的有关收视率的结论。(吴洋)

  关于收视率:

  收视率,指在某个时段收看某个电视节目的目标观众人数占总目标人群的比重,以百分比表示。现在一般由第三方数据调研公司,通过电话、问卷调查、机顶盒或其他方式抽样调查来得到收视率。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和AC尼尔森公司是中国目前最主要的两家收视率调查公司。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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