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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满意五万元赔偿 称人民社若上诉将支持(图)

2014年03月31日 13:34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毕飞宇

  3月19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作家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了毕飞宇的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但人民文学出版社表示该判罚轻了,要再上诉。而陈枰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她也要上诉。昨天记者拨通了毕飞宇的电话。他刚从巴黎书展回来,面对陈枰的说辞,毕飞宇说:“说不负责任的话和侵权一样,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的。”现代快报记者 陆一夫

  满意五万元赔偿

  记者:对这个诉讼结果怎么看?

  毕飞宇: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法庭。当然,这起案例的原告有两个,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只要他们上诉,即使我个人胜诉了,我也一定会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站在一起。

  记者:你接受5万元的赔偿吗?

  毕飞宇:我接受。从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角度出发,5万的确有些少,侵权的成本太低了。但是,我不会在这个地方纠缠,说到底,我提起诉讼也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是保护知识产权。

  称陈枰《青衣》早已侵权

  记者:陈枰认为法庭一审并无认定侵权。你怎么看待她这种说法?

  毕飞宇:在判决书面前,被告说什么都不作数。对被告来说,要么好好地执行法院的判决,要么上诉。要知道,说不负责任的话和侵权一样,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记者:陈枰说当年把《青衣》改成电视剧后,出版了《青衣》的长篇小说,还是你给她写的序,这是怎么回事呢?

  毕飞宇:那时候她渴望出一本书,我的确同意了,还应她的请求给她写了序。可我没有料到,最后出版的不是剧本,而是“长篇小说”,这让我觉得我吃了一只苍蝇,但是,毕竟我口头同意过的,这只苍蝇我只能咽下去。在后来的这么多年里,我和她见过多次,一次都没有提起过这事。这两天我也注意到她的言论了,她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第一只苍蝇你都咽下去了,第二只苍蝇你也要咽下去。

  希望加大惩治力度

  记者:从来没有想到过走法律程序吗?

  毕飞宇:没有,这里头有一个实际的情况,那就是我对法律诉讼有恐惧,太消耗时间和精力了。写作对注意力的要求极高,那时候我正在写《玉米》,不想影响《玉米》的写作,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记者:通过这次诉讼,你有什么想和读者分享的吗?

  毕飞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我们说了很多年了,实施起来其实是不力的。中国作家的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凭良心讲,作家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总是害怕浪费时间和精力,一遇上事就忍着,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不好的风气,别人了解了你的心态,这种心态就会被利用。 可是话还得说回来了,一个作家不好好写作,成天去搞法律诉讼,这也不是个事。所以我想说,加大惩治的力度十分重要,如果一个人侵权了,罚他仨瓜俩枣,客观上会纵容侵权。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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