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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书法教育不能缺乏审美情趣

2014年04月02日 11:29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书法的审美情趣不能缺  

  书法教育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教育部的关注,其2011年提出《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2013年又出台《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可具体怎么做,还没有一个最适合的方案。全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统一的中小学书法教材,但随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普及,如何选取合适的教材不仅关涉中小学未来书法教育的走向,也跟书法的发展相关联。田英章所推出的田楷最近却因备选进入教材,而备受争议。这背后所牵涉的既有书法美学之争,而由于书法教育的推广,也可能由此产生利益之争。那么,未来的书法教育应该如何,才是最为关键的问题。

  田英章的楷书,并非是自己独创的楷书艺术,而是由欧体演变而来,固然有发展,创意却不是特别多,而其对书法的解释,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田英章对楷书的态度,并不能构成欧体楷书所要达到的高度。简而言之,田英章就是用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楷书而已。这样的解释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学术探讨上无疑是能看出其中的高低。在其作品作为书法教材问题上,很显然是只看到了其书法的市场广大,貌似是学书法者当中的大多数人的“自然选择”,这一种假象,很显然屏蔽了书法教育的多种可能性。

  书法教育所针对的对象是中小学生,简单易学,似乎才能更好地进行书法教育。因此也有人认为,书法教育只不过是一种书写规范的培养,而不是培养所谓的书法家。如此看待书法教育,势必在选取教材上,不能对书法教材有所精选,如此带来的可能不仅是文字书写缺乏规范,也将会导致对书法的审美缺失——而这正是美育所强调的内容。

  无疑,中小学生所使用的书法教材中应该由谁来主持、编写,还涉及相应的资质问题,一个书法家是否能够担当教材编写的工作?似乎是可行的选择,但如果其编选的教材只是自己的作品,那就有可能无法反映出书法的丰富文化或内涵,甚至也还涉及教材背后的利益分割。说到底,这事该教育部门来负责,选取怎样的教材,需要在学校里广泛试用,并考察其中的书写效果,而不仅仅是局限于某一种书法教材。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和审美情趣,还能够更好地促进汉字文化的传承。

  田英章的书法水准固然造诣很高,是否就能够成为书法教材当中的一种,也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技术检验,倘若仅仅注意到其市场上的占有率,就难以更好地推动书法教育。这就像曾流行一时的庞中华字帖、汪国真的诗歌一样,看上去不错,但对传统文化、对诗歌美学的培养都没有太多的益处,最终伤害的是一代人的美学旨趣。

  中小学生对书法美学的认知,尚且是一个慢慢培育的过程,怎样才能选取最好的书法教材,需要不断地实践,最终可能会有一种优秀的教材产生。所谓优秀的文化成果,正是经历了岁月的不断淘洗,一代代人给以修正、传扬的过程。中华书法的历史也颇为悠久,也有着公认的优秀书法作品可以作为教材,而今,把一代人的书法教育委托给当下、且缺乏时间检验的书法家,总还是一种冒险行为。这就像为何拒接转基因食品一样,固然我们分不清它是否对人体有多少危害,与其去试验,不如少冒险更为符合现实一点,毕竟人不是小白鼠,错过了一次机会,就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对于书法教育,我的意见是,与其将书法教育统一为某种教材,不如百花齐放,让学生、老师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共同探讨书法教材的选择,如此,才有可能让每个学生的审美情趣得到更自由的发挥与展现,这也是有利于每个人未来美学生活的开始。 ●朱晓剑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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