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联伉俪”手稿捐赠 子女纠纷诉上法庭
为了实现著名作家罗烽、白朗夫妇生前遗愿,“女儿”金玉良将其遗留手稿等珍贵文物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不想却引来作家夫妇亲生子女的不满,他们将金玉良和现代文学馆一同告上法庭。昨天,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作家遗物捐赠引发的上诉案。
遗稿捐赠是作家生前遗愿
罗烽、白朗夫妇是中国近代著名作家,罗烽原名傅乃琦,在上海加入“左联”,其主要著作有短篇小说集《呼兰河边》等;白朗原名刘东兰,1931年参与创办《文艺》周刊,主要作品有散文集《月夜到黎明》等。
二人过世后留下大量珍贵的手稿、书信等文物。虽然没有立遗嘱,但他们生前和现代文学馆来往频繁,也曾经口头授意要将遗物捐赠给现代文学馆,这一点也得到了其亲生子女及现代文学馆的证实。
金玉良作为罗烽、白朗夫妇的助手,承担起整理二人手稿等遗物的工作,并以“女儿”的身份代表“父母”,先后于2000年、2010年两次向现代文学馆进行捐赠,馆方还在2010年举办了捐赠仪式。但这一捐赠行为随后引来纠纷,罗烽、白朗的亲生子女傅英、白莹将金玉良和现代文学馆诉至法院,主张捐赠行为无效,要求现代文学馆返还所捐赠物品。
是助手还是“女儿”引争议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金玉良的身份,虽然她一再证明罗烽、白朗把自己当“女儿”,但傅英、白莹却坚持金玉良只是父母的助手,无权作为亲属捐赠他们的遗物。
昨天庭审时,金玉良的代理律师一口气举出五点事实,证明金玉良在作家夫妇眼中就是“女儿”,包括二人生前向外界介绍金玉良是他们的“女儿”;互通的上百封信件中称其为“女儿”;金玉良的户口由二人迁入其户口所在地;二人去世后骨灰墓地由金玉良亲自办理;二人的遗产由金玉良、傅英、白莹平均分配。现代文学馆方面也表示,在其工作人员与作家夫妇的来往过程中,一直认为金玉良就是二人的女儿。
傅英、白莹方面则表示,金玉良虽然与父母来往多年,但未履行收养手续,因此其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单独处分父母的遗产。傅英的妻子代表其出庭时表示,金玉良进行捐赠之前并未经过作家亲生子女的同意。
“如果不是我一手操办,这些珍贵的文稿可能已经遗失了。”金玉良说,父母去世后一直是自己整理文稿等遗物,他们的亲生子女根本没有过问,她就是从白莹的家中拉走的文稿,他们对此事肯定是知情的。何况从2000年到2010年这十年间,也没有任何人对捐赠行为提出质疑。“把文稿赠与现代文学馆,是爸爸妈妈活着时答应的,那里是它们最好的归宿。”金玉良说。
亲生子女要求变更捐赠人
本案一审时,作家的亲生子女要求法院确认金玉良与现代文学馆的赠与合同无效,现代文学馆返还所捐赠的各项物品。一审法院认为,罗烽、白朗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二人遗产应由其亲生子女继承,金玉良和现代文学馆无法证明作家亲生子女对捐赠行为知情并同意,因此判决捐赠合同无效,现代文学馆向傅英、白莹返还物品。
昨天开庭时,金玉良和现代文学馆表示接受庭下调解,同意增加傅英、白莹为捐赠主体,也同意重新举办赠与仪式。但傅英、白莹方面则坚持要求现代文学馆变更他们为捐赠人,取消金玉良的捐赠人身份,并在媒体上发表公开声明,由金玉良向白莹赔偿精神损失。由于调解意见存在分歧,本案并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孙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