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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收废品收到民国公粮征收收据 记录详细

2014年04月11日 14:1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征收公粮是指农民将所种的粮食交公,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交公粮这一制度,但这种制度古已有之,最远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时期,根据历史资料显示,交公粮的历史至少在中国维持了两千三百年以上。

  远的不说,民国时期政府部门是怎样征收公粮的?昨天高淳区桠溪镇从事废品收购的居民徐福生称,他在收购废品时发现一张民国时期公粮征收收据,从这张收据上可以看到当年政府部门是怎样向村民征收粮食的。

  征粮收据夹在废纸里

  在桠溪集镇的徐福生家,他向金陵晚报记者展示了这张民国时期的征粮收据。据徐福生介绍,他在镇上经营了一家废品收购站,平常都有很多村民将家里的废品送到这里来。这张征粮收据是从废品里发现的,当时他只觉得这张收据看上去有点旧,应该是哪个村民当成废纸夹在废纸堆里一起送过来卖的。徐福生仔细观察了上面的记录,发现落款时间竟然是民国时期,便将它保留了下来。

  金陵晚报记者看到,这是一张“高淳县政府”“三十八年度夏季公粮征收”收据,收据号是1349号,被征收公粮的村民名叫孔繁坤,上面还写有“桠溪区永宁乡三保十三甲”,据了解也就是现在的桠溪镇西沟里。

  收据记录十分详细

  在这张收据上还详细记录了孔繁坤家“田别”、“亩数”和每亩赋额等,还写有“实征公粮计103斤八两,随征公粮计51斤十二两”,所谓记录比较详细。最后落款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九月四号”,有经手人县长和副县长签名。

  金陵晚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在我国近现代,粮食征收是一种法定农业税,清朝称“田赋”,民国称“公粮”。民国早期一直是以银两交税,涉及粮食则始于民国30年(1941年),主要是为了保障军队的用粮。

  徐福生收到的这张征粮收据时间是民国三十八年,也就是1949年,至今有65年了,这张收据记录了当时征粮的情况。徐福生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征粮的年代早已成了历史,而这张收据也成了历史产物,可以值得研究和收藏。

  通讯员 高晓平 记者 李怡然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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