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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自愿认罪 曾捏造损害杨澜名誉事实(图)

2014年04月11日 16:4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秦志晖被带入法庭   今天消息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秦志晖表示自愿认罪。

  检方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2011年8月20日,为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检方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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