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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佛道教场所被承包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2014年04月17日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刘舒凌)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17日在北京指出,中国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宗教)敛财”、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他也坦陈,下一步工作将面临更严峻考验。

  因《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云南省宜良县岩泉寺被承包、雇佣假和尚从事迷信活动等“借教敛财”,以及一些地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乱象,2012年初以来广受中国民间关注。当年10月,国家宗教局与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文件加以治理。

  该局1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经验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在这场由中央相关部门、各地宗教工作部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道教协会代表共同出席的会议上,王作安指出,经过一年多时间努力,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等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同时,要清醒看到,由于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存在的乱象,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涉及面很广,利益关系复杂,甚至有党政领导干部推波助澜,下一步工作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王作安具体提出了“加强督办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重点推动风景名胜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争取纪检、宣传、组织、监察等部门和主流媒体支持,扩大联合督查范围,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六方面要求。

  会议中透露,一年多来,中国各地排查出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等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

  国家宗教局佛教处处长王蕾介绍,目前,山西五台山“佛国中心”、山东泰山景区、云南岩泉寺等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过度开发佛教道教资源发展经济的偏差得到了纠正,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例如,泰山景区管委会已终止与文化旅游公司的经营合同,22处非宗教活动场所现由泰山景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媒体报道反映的乱设神像、乱设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款等现象得到整治。

  当天,国家宗教局还公布了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四地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今后该局还将分批对各地佛教、道教场所基本信息进行公告,以“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和监督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制止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借教敛财”。

  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2012年10月8日联合发布的文件为《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文件重申对寺观的管理原则,再次明确寺观管理主体和非盈利性质,要求对寺观“被承包”、“被经营”等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并引导佛教道教界加强道风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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