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南沙漠腹地五人盗掘古墓案宣判(图)
2014年05月15日 17:00 来源:中国文物报 参与互动(0)
4月24日,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师某等五人盗掘古墓葬案进行了宣判,师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等不同刑罚。
2013年12月25日,肃南县文物局执法人员、县刑警队、明花乡派出所公安民警,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腹地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五个疙瘩进行文物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一可疑车辆在墓群保护区域内活动。可疑车辆发现有巡查人员,立即驱车逃离,文物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立即对可疑车辆进行了拦截。可疑车辆见无路可逃被迫停车,车上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弃车逃离,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12月28日,在公安干警的缜密侦查下,在逃犯罪嫌疑人段某被高台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师战某12月25日租用北京吉普越野车,伙同被告人段某、孙某、王某、杨某携带铁锹、洋镐、绳索、探针、探杆等作案工具,从高台县城出发前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花乡西五个疙瘩古墓群实施盗窃,在车辆行至墓群附近时,被正在进行文物安全巡查的文物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公安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师某等五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古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师某等进行了判处。(郎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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