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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禁令叫停艺术团出国“镀金”

2014年07月10日 16: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到“金色大厅”演出烧钱没人看 文化部发禁令

  “金色大厅”一掷千金,观众手头一堆赠票,登台表演走个过场,“组团”包场砸重金,观众全是演员“扮”,回国称“盛况空前”……9日,文化部发出禁令,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镀金”现象予以坚决制止。

  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以“文化交流”的名义,自费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囧”态频现。

  囧事一:“烧大钱、包大厅”。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2月到9月,中国到访金色大厅的文艺院团达133个,其中有相当部分“只为海外镀个金”,没啥声响,即使对方开出“天价”场租费,也要争着上。

  囧事二:“观众不够演员凑”。有乐团一次走四五个团去金色大厅,一个团演出时,其他三四个团的演员在底下坐着当观众,还能录下像,拿回国内美其名曰“很成功,很热烈”。

  囧事三:一流院团变成“穷游团”。一年多前,某地方民族歌舞团赴东欧访问演出,演出行程仓促,海外接待方疑惑,“演出团是不是来旅游,顺带演出的。”

  对此,文化部通知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国际组织代表团的同意,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还建议我驻外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邀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记者周玮)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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