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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大教授称“北大淫棍太多” 被判道歉7天

2014年08月21日 14:35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电 历经近两年的时间,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落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言论侵权,判决邹恒甫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公开向二原告赔礼道歉。

  事件回顾

  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

  邹恒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系主任、教授。2012年8月21日9时19分,邹恒甫在其实名微博上发表第一条微博:“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此后他又连发多篇内容类似的微博。

  8月23日,北京大学新闻中心表示,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处理此事,责成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调查核实,并希望邹恒甫对调查核实工作给予支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对此,邹恒甫在微博上称自己“只跟中纪委谈”,并称“自己手头确实有一些线索”。

  8月30日,邹恒甫在其实名微博上改口称:“我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太夸大了,我当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

  2012年9月7日及2012年9月24日,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以前述微博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先后将邹恒甫诉至海淀法院。2014年1月20日,此案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8月20日上午,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

  案件核心

  是批评监督还是故意诽谤

  邹恒甫的系列微博言论究竟是“批评监督”,还是“名誉权侵权”?

  法院认为,邹恒甫在实名认证微博中以书面形式公开发表多篇涉及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及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博文,但他未向法庭提交这些博文所披露的“不正当关系”的事实依据,因此,邹恒甫在涉诉微博言论中虚假陈述构成对北京大学进行诽谤的行为。此外,邹恒甫微博中使用“淫棍”“淫荡”等羞辱性文字,属于以言语方式贬损北京大学的尊严,构成对北京大学进行侮辱的行为,使公众对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产生一定误解,造成二原告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上述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故邹恒甫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其在实名认证为“邹恒甫”的新浪微博中公开发表的多篇涉诉微博内容;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连续7天向北京大学、连续3天向梦桃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邹恒甫向梦桃源公司赔偿公证费及公证书装订费共计2300元;两起案件受理费由邹恒甫承担。

  宣判后,邹恒甫在其微博上表示,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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