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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今日头条”构成侵权 已整改

2014年09月16日 14:50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黄里)9月15日上午,正在成都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国际版权论坛”的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正面回应了“今日头条”此前的侵权风波,并强调对“今日头条”规范才是目的。

  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披露,阎晓宏在做客微访谈时表示,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展开立案调查,其确有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并删除侵权作品,并与媒体洽谈版权采购事宜。

  今年6月初,“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今日头条”于2012年8月上线,累计装机量1.2亿,月度活跃用户4000万。该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

  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该网站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阎晓宏在接受网络微访谈时表示,规范网络转载是今年剑网行动的一个重点任务,对新兴网络服务企业要在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其健康有序发展。

  (对国际版权论坛上的媒体版权保护话题,本报和“川报观察”微信将继续追踪)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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