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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引发争论 网络时代盗版维权界线模糊

2014年09月17日 16:57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版博会之议:

  网络媒体已建维权中心,传统媒体呢?

  “利用搜索等新技术侵权盗版的往往都是网络上的大鳄。这种行为,给原创者和内容原始提供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盛大文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邱文友此言一出,国际版权论坛上的嘉宾、听众纷纷点赞。这是一个“你懂的”话题,而寻找应对之策是新技术拥有者和传统媒体都必须立即去做的事,合作才是未来之道,传统媒体更要主动作为。

  9月16日,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国际版权论坛上,“今日头条”引发的争论仍然是热门话题。

  网络媒体已建维权中心

  “新技术也要合理使用,利用搜索、抓取技术转发新闻内容也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腾讯网法务综合部总经理江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日头条”利用的聚合、抓取方式是很有特点的新技术运用,但可能有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部分,这个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给予认定。“内容安全是盛大文学第一生命线。”邱文友表示,针对盗版问题,盛大文学有自主版权追踪系统,被“新技术”侵权,同样可以通过新技术维权。腾讯网也有自己的“追逃”维权中心,江波介绍说,腾讯新闻除了自己的原创,其他都是与合作方签订有版权使用协议的,“我们对原始内容提供者的版权保护与自有原创新闻同样重视,保护客户就是保护自己。”去年10月,盛大文学与百度、搜狗、奇虎360、腾讯搜搜4家搜索引擎公司共同签署了《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联合备忘录》,成为联合维权的一个标志事件。

  新闻作品维权应前置

  网络的无边界让引用、转载这样的行为变成了新技术与传统媒体对抗与融合的博弈,可能需要一个长期的磨合过程,才能找到双赢方式。

  网络技术抹平了内容使用的门槛,让盗版与维权的界限模糊了,传统媒体必须主动作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网络时代,特别是移动网络平台的兴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必须融合。在保护版权的前提下,新闻作品的转载和传播需要提前确立维权方式。”据介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目前正在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协商、签订新闻作品复制、再使用的协定,此后,中国新闻媒体的内容就可以从国外获得二次使用的收益,同时塑造全球性的媒体品牌形象。这种方式对国内媒体在新闻内容的管理与权益确定上同样适用。 记者 黄里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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