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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一个“文明人”渐成出游共识

2014年10月13日 15:57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力求将国家治理推向法治轨道,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旅游作为公民生活的重要方面也将被纳入法治范围。

  已经走过15个年头的“十一”黄金周,曾经出现过游人的种种不文明举动,垃圾堆山、涂鸦连篇、动物受惊、花草不宁、你推我搡、袒胸光膀……然而,随着中国愈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规范,文明出游渐成中国人共识同举。

  “希望地球上最后一滴水不会是人类的眼泪。”在黑龙江省富锦国家湿地公园,随处可见诸如此类的警示标语,也预示着人们文明对待脆弱的湿地环境。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选择自驾游的黑龙江佳木斯游客张浩在出发前特意准备了许多塑料袋,“随时把垃圾整理好,方便自己,也不给别人添麻烦”。张浩说。

  南京中山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年乱刻乱画的现象已经少了很多,尤其是去年南京一个中学生在埃及神庙刻字被曝光以后,全社会对于谴责这种行为基本形成了共识。

  南京夫子庙景区负责环境卫生的余队长说,国庆期间占地约2.63万平方米的夫子庙景区有90个清洁工,保证出现的垃圾在5分钟之内清理掉。不过,记者看到,很多清洁工处于比较“清闲”的状态,一位张姓清洁工说:“乱扔垃圾的人少了很多,我们有时甚至要10来分钟才需要动一下。”

  2013年“十一”黄金周之初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旅游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通过政府有意识引导、法律有效规范、社会共同监督、公民个人意识觉醒,中国人将逐步改善近年来在旅游方面的负面形象,而“文明中国人”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中国的一张新名片。

  (深圳晚报综合新华社报道)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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