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9岁少年诉视频广告侵权 获网友力挺

2014年12月02日 16:19 来源:重庆商报 参与互动(0)

  11月30日,一则题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在社交平台上疯狂传播,19岁的作者Niko Edwards在文章中表示,优酷和陌陌合作推出的视频广告宣传片《追气球的熊孩子》,实则抄袭他在今年9月8日发布的原视频。该帖子一经发出,得到不少网络名人的公开支持和大批网友的声援。与此同时,网上出现另一种声音,称气球航拍地球这一创意在国外早已有人为之……最新消息是,12月1日下午,优酷官方微博就此事公开道歉。(新闻详见今日本报9版)

  创意产业由来已久的抄袭、剽窃之风,不经意间触发了一位19岁少年的愤怒。于是,便有了这场名曰“少年不可欺”的维权事件,有了众人一拥而上的齐声力挺。

  身处风暴中心的Niko,凭借其“少年”的青春意气,以及“弱者”的角色定位,让自己的一纸控诉,看起来极具煽动性和感染力。不经意间,作为围观者的网友,也便产生了极强的代入感——他们乐于通过点赞、转发等动作,来寻求“捍卫版权、讨伐巨头”的某种正义的快感。

  必须承认,《少年不可欺》一文很有说服力。其不仅叙事清晰、逻辑完整,更贵在有图有真相,俨然是“铁证如山”。鉴于此,也就难怪众多网友,会不遗余力选择支持Niko了……在一般公众看来,广告片《追气球的熊孩子》简直就是“版权剽窃”的典型案例。然而,在优酷的最新道歉信中,却表示“在法律范围内,其尚不能认定为侵权”。事实果真如此吗?民众的观感,与法律判断,难道会再一次相背离?

  倘若诉诸公堂,该案将如何宣判?对此,即便是专业人士,想必也会有不同见解吧。但确知的是,“少年不可欺”事件的确暴露了,国内创意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普遍困境——对“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其实还有很多有待精确厘定之处。所以针对“创意侵权”,也就难以展开法律追责。众所周知,“创意”不同于商标、包装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依法主张权利,缺乏可操作性。

  在少年不可欺的情绪飓风过后,对作品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变得更好吗?或许很大程度上,这取决于我们何时能从那种狂热的正义攻伐中抽身,转而耐心推动一套更现代、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四川 然玉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