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宜宾征集宜宾市歌歌词 最高可奖15万元

2014年12月02日 19: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宜宾12月2日电(王哲)2日,记者从四川宜宾市委外宣办获悉,为深入挖掘宜宾的历史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1日发布信息,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面向全国征集“宜宾市市歌歌词”评选活动。

  歌词内容要有故事性,易懂易记。忌简单的人物、景观、典故堆砌。鼓励不拘一格,大胆创作。参加评选活动的作品要求用A4纸打印,每位作者申报作品不能超过两个。应征作品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至500字。

  专家和宣传文化部门将共同组成评审组,评选出入围作品10首。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前3名入选作品分别奖励15万元、8万元、4万元(不与入围奖重复奖励)。视作品质量,第一名可空缺。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6月30日前,在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宜宾新闻网公开。

  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的作者,可在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后,自行处理应征作品。入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完)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