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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非遗”传承人不能一选了之

2014年12月23日 10:25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省首次对全省68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作为今后“非遗”传承人进入和退出的有效依据。(12月22日《海南日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起源于人的生产生活,是活态的文化资源。它以人为核心,通过声音、形象和技艺展现,有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从根本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人的传承。要传承好这些珍贵的活态文化,就离不开掌握传统精巧技艺,能够进行文化继承、文化创新的传承人。因此,为“非遗”保护选好传承人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我省已经做了不少扎实细致的工作,选出了一批传承人。

  但“非遗”保护并不是选了传承人就万事大吉了,“非遗”就能自然而然得到保护和传承。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非遗”项目虽然已经有了继承人,但保护工作仍存在后继乏人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评选传承人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其目的是真正用好传承人,让传承人握好手中的接力棒,让“非遗”留得住、传得广。

  为避免人亡艺绝、技随人亡的情况发生,让传承人真正将手中的绝活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一方面要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给传承人提供更好的条件,搭建更大的平台,做好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和牵线搭桥等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充分研究和尊重文化规律的基础上,建立起适宜的管理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实现“非遗”传承人能奖能罚、能上能下、竞争选任。令人欣喜的是,海南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由此说开去,不仅对“非遗”传承人的评定和管理,需要选好更要用好,很多工作的开展亦应如此。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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