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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公园新规 禁止设立私人会所

2014年12月25日 15:25 来源:渤海早报 参与互动(0)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魏梦佳)北京市近日出台《北京市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明年1月10日起,全市300多家公园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设立“游人止步”“禁止入内”等不当牌示,禁止占用公园内亭、台、楼、阁、廊、榭等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开展封闭经营。

  《办法》对“私人会所”的定义是指改变公园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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